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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2020-04-13 10:41: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建议编制要求

(一)针对重庆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人口与健康、环境与生态、生物与农业、能源等相关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二)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指南建议人条件

1. 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指南凝练工作;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1.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1),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2.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重点聚焦重庆优势和重庆特色,组织专家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项目指南建议表》(见附件2);

3. 指南建议重点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鼓励申报单位联合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提交指南建议;

4. 指南建议应避免与近几年国家和重庆市已获支持的重大科技专项内容相同。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8日前,将指南建议表(附件2)和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基础研究处1408室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张家伟,67513680;陈恒,67605997;

  邮  箱:94368361@qq.com


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

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表;

附件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汇总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定稿)
2.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表(定稿)
3.附件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庆)指南建议汇总表(定稿)